强化依法行政意识 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在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动员会上的讲话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袁佑清
(2018年5月3日)
同志们: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年初工作要点安排,今年要开展两部法律的执法检查,一个是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另外一个就是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主要任务就是通过开展执法检查,确保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顺利贯彻实施。刚才,罗教授给我们上了一堂很好的法律法规辅导课,武俊同志宣读了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等一下,万林同志还要代表政府作重要讲话,请同志们一定要认真领会,抓好落实。下面我谈两点感受,提三点要求。
第一点感受,近年来,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城乡规划建设与管理取得的成绩,我们有目共睹。
1、中心城区功能得到完善。近年来,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不断强化规划引领意识,在县城总体规划的指导下,中心城区布局逐步形成了“两心、四轴、四片”( 两心:即新城的城市综合服务中心、老城的城市商业服务中心。四轴:指沿新 S205 形成的城市发展主轴、沿纬十八路形成的城市生活主轴和沿辰阳中路-辰阳南路、沧浪西路-沧浪东路形成的两条城市发展次轴。四片:是指以城北河、三堤两港、沧浪河为界划分的城北居住片区、老城片区、新城片区和城南仓储片区。),城市空间布局得到优化,各类配套设施日趋完善,人气集聚明显。
2、人居环境持续改善。经过这些年的不懈努力,汉寿县创建省卫生文明县城获得成功,目前正准备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县城。国际自行车骑行赛、九岭汽车越野赛等一批赛事和活动在汉寿成功举办,彰显了汉寿绿色发展的理念。
3、棚户区改造进一步推动。2017年,我县棚改的总体目标任务为5400户,改造总面积为48.5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4.13亿元。2018年第一季度已完成棚户区改造1098户。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6余亿元,销售商品房79万㎡。
4、县城建设全面提速。县城建成区面积扩展到16.5平方公里,新建和改建道路6余公里,供水能力9万吨/日,供水普及率100%,生活污水处理率95.33%。建成了神庙路,在建纬十五路、纬十九路、滨湖路,基本形成“十一横、七纵、一环”的道路网系统(“十一横”由北至南分别为:纬一路、沿江南路、沧浪西路- 沧浪东路、南星路、芙蓉路、三堤两港、纬十五路、纬十八路 、沧浪大道、纬二十二路、纬二十五路;“七纵”由西至东分别为沧浪大道、经十七路、新 S205 、龙阳大道、辰阳北路- 辰阳中路- 辰阳南路、经五路、经三路 ;“一环”指经二路、太阳堤路、经二十路所组成的城市环道。)。三馆三中心、湘北通程酒店、五环体育中心等项目即将建成。龙珠湖公园、休闲广场升级改造、净心公园、小银水湖黑臭水体治理等工程项目已经建成或在建设之中。投入资金3775万元,实施农村危房改造2187户。
第二点感受,近年来,城乡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
1、规划意识不强。公民法制意识比较淡薄,城乡结合部及部分住宅区违法建设、私搭乱建现象突出。部分项目擅自改变审批要求,破坏城市建设的整体性。在城乡建设过程中,往往出现规划跟着项目走、跟着建设走的现象,规划的指导性、前瞻性、科学性还有待提高。村镇一级规划管理薄弱,规划许可存在不规范问题。
2、规划质量不高。规划部门普遍存在编制不足、人员紧张,待遇不高的问题,无法吸引和留住高素质的规划师人才。乡镇干部对规划知识不熟悉,乡镇从事规划的人员少、兼职多、流动频繁、专业知识缺乏,规划理念不先进,难以适应规划管理工作的需要。
3、违法打击不力。由于受利益的驱动,非法买卖土地、违法从事小产权房开发、超面积建设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在一些重要地段、重点部位、“两违”问题仍较突出。查处不到位,造成城市规划缺乏规范管理,秩序混乱,批管脱节,形成建设违法,扰乱城市规划,危害公众和国家利益。
问题不能忽视,更不能束之高阁。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主要目的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强力推进,确保以高的标准、硬的举措、严的要求、好的效果,在全县形成推动政府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强大动力。为顺利开展这次执法检查活动,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借此机会,我提三点要求:
一、要高度统一思想,明确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
1、这是建设美丽汉寿所需。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汉寿,规划是龙头。近些年来,我县城乡规划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美丽的城市给来过的人都留下了美好印象,广大农村也正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对此大部分市民是满意的。这与我们高度重视规划、高标准编制规划、严格执行规划是完全分不开的。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我们的城乡统筹规划工作正处于探索阶段,城市和乡村统筹规划管理的体制机制还不完善,乡村规划体系不健全、欠账太多,城乡建设的差距日益拉大;规划执行不严,随意变更规划,违法建设行为得不到及时有力查处等等。这些问题,有的是事关全县发展的重点,有的是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因此,通过这次执法检查,推动有关规划的科学编制和正确实施,将有利于推动“一五五”战略的顺利实施。
2、这是广大人民群众所盼。习总书记讲“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因此,我们要坚持规划引领,顺应群众意愿,突出城市功能完善和控制性节点的建设,科学安排项目,集中精力、财力,每年干好几件大事。要立足县情,把握政策态势,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引进诚信、有实力的商家开展相关项目建设;要坚持走生态文明建设与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让群众看得见清水、望得见绿荫、记得住乡愁;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多渠道争取项目和资金,结合我县实际,集中资源实施一批具有全局性、带动力强的重点项目,争取早日把我县建设成为宜居宜业宜游的区域性现代化城市。
3、这是地方人大职责所在。根据《监督法》的规定,执法检查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能的重要方式,也是依法监督“一府两院”工作的有效途径。因此,县人大常委会对我县贯彻实施规划法的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是常委会依法加强监督工作的具体体现,是职能所系,职责所在。通过执法检查,认真总结规划法贯彻实施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或意见,对于督促规范行政行为,严格依法行政,促进规划法在我县更好的贯彻实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要严格按照程序,做好执法检查各阶段工作。
《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涉及的部门很多,工作量很大,有些情况还比较复杂,为确保执法检查规范有序地进行,县人大常委会专门制定了实施方案,对检查的目的、内容、方法、步骤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希望大家在总结过去执法检查经验的基础上,认真按照执法检查方案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把各阶段各环节的工作做好。
1、要切实加强执法检查的组织领导。县人大常委会成立由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组成的执法检查组,执法检查组下设五个检查小组,分别由一名常委会副主任带队,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各检查组的同志一定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服从安排,集中精力,团结协作,相互配合,努力工作,搞好执法检查,做到善作善为、有始有终,保证执法检查取得成效。
2、要牢牢把握执法检查的工作重点。本次检查的重点是7个方面,执法检查方案中已经具体明确,希望被检查单位认真搞好自查自纠,执法检查组成员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除了实施方案中检查的重点,在检查过程中,我们对人民群众反映的其他热点问题,也不能忽视,要有针对性地纳入重点检查。
3、要充分明确执法检查的总体安排。有关这次执法检查的时间、方法和步骤等,在实施方案中都作了明确的安排,我在这里只是强调一下几个重要的时间点:一是5月15日前,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二是5月20日前,各检查组到相关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搜集整理后形成书面材料。三是5月下旬,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执法检查组情况报告,并决定是否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审议。四是7月份至10月份,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整改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并提请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
三、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执法检查工作的合力。
1、要认真自查。相关单位和部门要按照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自查工作,既要重视总结成绩和经验,又要注意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并按时向检查组提交自查报告。
2、要主动配合。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尤其是住建、规划、城管等部门,要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和加强对农村规划执行的管理力度,严厉查处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此次执法检查工作顺利完成。
3、要切实整改。要把整改工作贯穿于执法检查的全过程。对自查自纠阶段检查出来的问题,要坚持即查即改;对检查组提出的问题,查找原因;对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要认真对照,研究整改措施。同时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推进我县城乡规划工作。
同志们,搞好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要以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法律负责,对事业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对《城乡规划法》的执法检查,推动《城乡规划法》在我县的贯彻实施,为建设“生态宜居大湖经济强县”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