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2019年城乡规划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县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
汉寿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突出规划引领作用,着力推进多规融合,完善管理机制,优化审批服务,强化监督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进一步提升规划实施效果,会议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宣传,进一步树立规划法制意识。在全县上下加强规划教育培训,牢固树立先规划后建设发展理念,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规划管理人员城乡规划法制观念和规划意识,自觉维护规划的稳定性、连续性和权威性。并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广泛深入地宣传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促使全社会了解规划、熟悉规划,不断提高贯彻执行规划的自觉性,使充分尊重规划、严格执行规划、有力监督规划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二、科学规划,进一步优化城乡规划编制。科学梳理空间规划“多规合一”的思路,做好总规、控规与专项规划之间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功能,以规划引导资源优化配置。围绕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环湖强县,充分考虑长远利益和近期利益、经济发展与民生保障、城乡建设与生态保护的关系,做到前置考量,全面分析,加强规划编制的前瞻性。城市规划要突出功能分区,加强对城市特色、产业布局研究,合理布局城市空间,深度整合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品位。统一实施给排水、供电、电视、通讯等管线工程专项规划,避免过去重复建设等问题的发生。乡镇、村庄规划要因地制宜,彰显地域特色,以美丽乡村建设为契机,结合镇村风貌,规划集中建设引导区(安置点),配套建设道路、文化场所、绿化、路灯、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打造一批功能完善的村民集中居住示范区,助推乡村振兴。
三、引进人才,进一步加强规划队伍建设。按照国家对规划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健全规划工作机构,形成规划编制、审批、管理、执法各环节的有机衔接。加大人才培养、引进力度,配齐规划工作人员,引进规划专业人才,实现专业人干专业事;增强乡镇基层规划队伍力量,着力培养规划编制、管理人才,打造一支适应我县城乡发展需求的规划人才队伍,提升全县规划工作水平。
四、统筹谋划,进一步完善民生项目布局。把民生设施规划放在重要位置,实行产业发展与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的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实现居住、就业、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均衡布局,有序实施城市修补和适时更新。着力推进沧浪新城规划区、汉德大道两厢严控区居民集中安置点建设,逐步缓解居民危房翻建、分户新建诉求。新建城区要着力完善交通路网、休闲公园、社会停车场、农贸(集贸)市场、垃圾中转站等民生设施的规划布局。老城区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规划新建正式的社会停车场等公共服务设施。
五、强化监管,进一步加大规划执法力度。整合职能部门和属地乡镇(街道)力量,实行联合执法,加强协作,相互通报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和违法建设查处情况,及时研究解决违法建设查处和监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县城规划区内的存量违建项目,符合报建条件的依法补办相关建设手续,无法整改完善的实行强制拆除。以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为契机,建立健全乡镇规划执法专业队伍,全面加强控建和监督工作,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实行网格化、高密度的巡查制度,做到及早发现未批先建、突击抢建、乱搭乱建等违法建设行为,及时制止并依法拆除,努力将违法建设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降低拆除成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湖南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的规定,请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审议意见交办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上述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方案报送县人大常委会(由办公室和环资委受理)征求意见,并在2021年2月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