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我县2019年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县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
汉寿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2019年,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以权属清晰、权责明确、运作高效为目标,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切实维护了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确保了国有资产的保值资值。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质量和水平逐年得到提高。
会议指出,我县国有资产管理还存在底子不够清晰、闲置资产盘活不够有力、国有资产管理需要规范等问题和不足。
为此,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要摸清家底。由县政府牵头,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具体抓落实,尽快组织一次全面的国有资产清查,进一步理清资产的产权归属、管理与使用情况,做好资产建账、核算和登记工作,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切实摸清底子。
二、要规范管理。要坚持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同时,要定期开展年度资产管理自查,编制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把“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作为一项重要的监管手段纳入资产管理制度体系。
三、要提升绩效。在严格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加强政策研判,规范管理运作,增强资产清理盘活能力。对闲置房屋及土地资产等合理调配调剂、公开拍卖等多种措施,实现资产资源有效整合,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湖南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的规定,请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审议意见交办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上述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方案报送县人大常委会(由办公室和财经委受理),并在2021年2月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研究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