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2020年城乡规划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县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
汉寿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并扎实推进城乡规划的编制工作,严把规划审议关,着力简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水平,加强规划执法,优化营商环境,规划编制有序推进, 规划管理逐步优化, 规划执法成效明显。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城乡规划工作,会议提出如下意见:
1.进一步增强规划法规宣传效果。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加强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强化宣传效果。大力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在县城主要街道、乡镇、村(社区)进行大型宣传活动,使其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进一步提升全民规划意识。大力推行“阳光规划”,让广大群众了解规划、关心规划、维护规划,形成全社会自觉践行规划的浓厚氛围。
2.进一步强化城乡规划统筹协调。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全县城乡规划编制统筹体系,建立健全重大基础设施规划审批全要素管控和全功能管控制度。县自然资源局要加强对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规划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要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安排城区和村镇建设、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布局,进一步完善乡村规划和“城中村”的规划建设。进一步加强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的有机衔接,增强工作合力,真正形成全县“一盘棋”,确保“多规合一”成果有效转化。
3.进一步完善规划监管执法体系。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乡镇违法建设发现机制,完善巡查制度,按照职责分工,加大巡查力度,强化巡查手段,确保巡查效果,对发现的违法建设行为要及时责令停止并依法处理。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加大监管与执法力度,要注重关口前移、预防为主,督查在前、执法在后。加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后的巡查力度,畅通违法建设举报和控告渠道,有效遏制违法建设问题的发生。要持续深入开展农村村民违规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和城镇控违拆违专项行动,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确保城乡规划严格执行。
4.进一步加大规划队伍建设力度。县人民政府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眼长远、广纳人才,创新机制、搭建平台,积极引进、培养锤炼城乡规划方面的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合城乡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发展现状,对县、乡、村规划人才进行分层次培养,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发展相适应的城乡规划管理队伍。要加大投入,进一步充实乡镇规划力量,尤其要引进高素质的城乡规划专业技术人才,不断提升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前瞻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湖南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的规定,请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审议意见交办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上述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方案报送县人大常委会(由办公室和环资委受理)征求意见,并在2021年10月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处理情况。
汉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