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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调查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5-24 11:13:04 【字体:

关于我县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

查 报 告

——2022年4月29日在汉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汉寿县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  胡章岭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初工作要点安排,4月上旬,财经委对我县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题走访调研,听取了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及相关单位和企业的情况汇报。从调查情况看,2021年,我县国有资产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尤其是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做了扎实工作,资产统计更全面、资产收益更有效、国企改革稳步推进。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资产情况

1.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情况。截止2021年12月底,全县186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为171.1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05.41亿元,增长160.27%。负债账面总额27.6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0.08亿元,增长0.3%。净资产账面总额143.54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05.33亿元,增长275.66%。

    2.城投和农投资产情况。两家公司总资产323.5亿元(含注入资产),比上年末增加111.25亿元,增长52.41%。总负债156.91亿元(城投公司91.94亿元,农投公司64.97亿元),


比上年末增加33.15亿元,增长26.78%,其中纳入监管系统债务68.82亿元(城投公司59.69亿元,农投公司9.13亿元),比上年末减少1.14亿元,减幅0.02%。

(二)国有自然资源情况

    2021年底止,全县储备地块共10宗,总面积996.22亩;天然国有水面包括沅澧水尾闾及目平湖、县级河流26条,中型水库3个,天然湖泊2个,总面积45.88万亩。

(三)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资产家底逐步厘清。2021年县国资部门对全县所有国有资产、资源进行了进一步清查,将公共基础设施、文物文化资产及其他等资产总价值约100亿元纳入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并将全县16万多条国有资产档案信息全部录入电脑。

    2.资产管理逐步规范。一是出台了《汉寿县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汉政发[2021]5号)文件。二是印发了《汉寿县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实施方案》、拟定了《汉寿县国资中心监管事项清单》、《汉寿县国资中心授权放权事项清单》等制度和办法,规范了国资和国企管理。2021年共控批158家单位购置事项,调剂划转各类资产14起,对卫监所等闲置办公楼调剂使用,节约了财政资金。

    3.国企改革稳步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确定的2021年27项重点工作目前已全部完成,11家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改革全部完成,国有企业中出资人为行政事业单位的已全部置换为国资中心,推进了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督,2021年自来水公司上交股息红利1106.25万元。

    4.资产资源收益显现。一是实现了处置收益。2021年以出租、出售等方式实现资产处置收益4741.8万元。二是积极挖掘资源性资产,为城投和农投公司注入资源经营权10宗、面积13.89万亩,助力公司授信到账融资额达36.6亿元,为公司完成还本付息24.15亿元、17个工程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资金保障。三是积极协调处理砂石场信访维稳和法律诉讼工作,确保采砂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全年实现砂石纯收益6.3亿元、税费2.6亿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在国有资产管理中做了一些工作,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国有资产规范管理的意识不强。一是重视程度不足。部分单位存在重资金管理、轻资产管理,重资产数量、轻资产效益的思想,对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二是产权意识不强。一些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资产有多少,是否具有产权,是什么性质的产权不清楚,少数单位重要资产登记不全三是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缺乏连续性,没有专人负责,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

(二)国有资产管理的基础薄弱。一是账实不符,资产家底不能准确掌握。部分单位上报数据不够全面,对拍卖、处置的国有资产没有及时清理核销、调整账务,对新形成的国有资产没有及时入账,存在国有资产账账不符、账实不符、账卡不符的情况,部分资产使用绩效不高,配置不合理。二是国有资产收入管理不够到位。部分收入没有实行专户储存和收支两条线管理。三是专业人员缺乏,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机制不健全、管理人员不够、管理水平有待提升,对国有企业的经营没有形成有效监管;国有企业专业人员缺乏,对优秀人才吸引激励不足,人才引进较为困难。

(三)国有企业经营及国有资本投资绩效不高。一是国有企业经营效益不佳。我县国有企业数量较少、规模不大、效益不佳,国有企业特别是城投和农投等公司主责不明晰,造血功能不强,债务风险很高。二是国有资本投入预期效益不明显,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的编制上需更严谨。

三、几点建议

    国有资产是物化的财政资金,是政府履职的物质基础。为进一步做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我们建议:

    (一)要强化国有资产管理意识。一是提高国有资产管理重要性的认识,落实工作责任。国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的责任,做到责任有主体、行为有规范、问责有对象。做到应纳尽纳,应收尽收。二是加强公共资产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教育与宣传。国资部门要加强法规政策宣传,各部门和企业要提高政策理解能力,消除思想误区,自觉配合做好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

    (二)要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一是定期开展资产清查。进一步理清资产的产权归属、管理与使用情况,掌握资产经营和收益入账情况。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建立健全国有资产台账和数据库。二是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我县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评估和统计等配套监管制度,督促各单位建立完整的账卡。三是加强国资队伍建设增强工作力量,加强各单位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

    (三)要加大国有资产管理力度。一是要加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力度。突出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和产权变动的监督,尤其是在推行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上下功夫。规范和完善资产处置收入的管理,不断提升国有资产监管水平。二是强化对国有企业的监管。县政府应明确对国有企业特别是城投和农投公司的监管职责,强化县国资部门对国有企业的监督管理,防患债务风险。

    (四)要提高国有资产经营绩效。一是提高国有企业及资产管理水平。进一步理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做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二是加强国有企业及资产监督管理。要按照《公司法》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运作,国资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国有企业的财务监督,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维护出资人的权益。三是提高国有企业及资产经营绩效。要加强投资监管,建立国有企业考核体系,确保国有企业运行产生效益;完善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制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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